发布时间:2017-04-24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要,继前期公开招标拟确定发行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债券品种及交易所债券品种的相关中介机构后,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发改委企业债发行的主承销团成员、评级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介机构范围
发改委企业债主承销团成员、评级机构、法律服务机构。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关行业执业资质,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
(二)资信良好,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三)具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三、投标文件内容
(一)《债券发行中介机构投标登记表》
(二)机构情况
包括机构规模、资质、经营业绩、主要财务数据、在行业内的综合排名、分支机构数量、从业人员数量、人员资历,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三)服务经验
1.证券公司阐述在发改委企业债券的债券承销规模、市场排名、利率水平、对债券市场的专业分析能力、在债券承销与配售方面的竞争优势、债券发行后续服务等;
2.评级公司、律师事务所分别介绍在发改委企业债券的评级服务经验和法律服务经验。
3.服务经验中,重点列举承销的与我公司行业及业务相似公司的承销案例。
(四)工作方案
1.工作进度安排
阐述向发改委申报企业债券发行额度以及工作进度安排。
2.责任分工
明确各方责任和分工。
3.团队组成
项目主要负责人介绍、工作团队的组成、在本次项目中承担的职能;配备专职团队,并能保证团队成员相对稳定。
4.相关建议
对发改委企业债券品种、期限、发行窗口、监管政策的具体建议。特别是针对我公司的行业属性和业务性质及监管要求,提出符合监管政策和我公司实际需求的具有可行性的方案。
(五)报价
1.报价应包含项目总价和有关子项的单价,可按债券种类分别报价;
2.对承销费、其他相关费用及优惠条件作出说明;
3.报价应为含税价格。
(六)与公司既往合作及未来支持情况
1.既往合作情况
证券公司介绍与集团公司、我公司(本级及子公司)近三年来在各业务领域的合作情况;评级公司、律师事务所介绍为集团公司、我公司提供服务情况等。
2. 未来为我公司服务展望
(七)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最新年检)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投标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请于2017年5月8日(周一)17点之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投标文件电子版(扫描相关文件,要求可见红色公章),5月12日(周五)之前邮寄纸质版。邮寄方式以寄达之日为准。未按照邮件截止时间提交的方案为无效投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宣锦
联系电话:010-68787328
Email:chenxuanjin@bqzbtz.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四号楼三层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部
邮编:100045
(四)评审流程
公司首先对投标机构组织资格预审查;对通过预审查的机构,将聘请专家组进行评审;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后最终确定中标机构,并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告知。
附件:《债券发行中介机构投标登记表》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4日